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7 来源:平顶山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8958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政文[2006]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扰民和影响市容等问题,规范我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经营秩序,促进再生资源有效利用,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将克勤(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姬保家(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法林(市供销社主任)

李金发(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立天甫(市发改委调研员)

邱金剑(市建委副主任)

郭 党(市商务局副局长)

何 烨(市环保局副局长)

闻传国(市国税局副局长)

孟永强(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王龙恩(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宗龙(市供销社副主任)

刘治勇(汝州市副市长)

李锡营(舞钢市副市长)

李留军(宝丰县副县长)

李振华(郏县副县长)

胡留栓(鲁山县副县长)

任士奇(叶县副县长)

王岩旭(新华区副区长)

李建华(卫东区副区长)

乔卫民(湛河区副区长)

赵光辉(石龙区副区长)

李保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智勇(市再生资源开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赵法林兼办公室主任,王智勇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各抽调两人共同组成。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注:因领导小组部分人员工作变动,于2007年3月20日对领导小组部分人员进行了调整:组长王跃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翼聚良(舞钢市副市长)

2007.11.16